​以案释法 | 恩施男子网购此物获刑,这个东西不能买!

2026-01-01 04:42 来源:网络 点击:

以案释法 | 恩施男子网购此物获刑,这个东西不能买!

射钉枪是一种装修时用来钉钉子的工具,在建筑装修中很常见。但射钉枪经简单改造之后,在10米外就能射穿普通门板,杀伤力极大。为了追求更大的杀伤力,改造猎用射钉枪成了很多打鸟、打猎爱好者的选择。

近日,我院办理了一起网购猎用射钉枪获刑的案件

怎么回事?

请仔细阅读本期

“以案释法之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

不是你想买 想买就能买

案情简介

杨某甲委托其堂兄杨某乙为其购买一只猎用射钉枪,杨某乙找到有网上买枪经历的同乡朱某,先后委托朱某帮忙从网上购买了两支猎用射钉枪,一支为杨某甲代购,一直准备自用。

朱某于是在网上搜寻出售射钉枪的店家,为杨某甲、杨某乙代购了二支射钉枪及若干发射钉弹,同年10月,朱某以相同方法网购了一支猎用射钉枪及若干射钉弹自用。

▲图片来源于网络

经鉴定,在杨某甲、朱某家中起获的射钉枪属建筑装潢业专业的射钉器改装而成的自制枪支,以射钉弹(空包弹)内火药为动力能够正常发射金属钉或金属弹丸,应属于枪支;起获的射钉弹即空包弹,应属于民用弹药。

近日,经恩施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朱某、杨某甲犯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被告人杨某乙犯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什么是“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检察官提醒:

我国对枪支、弹药实行严格的管控,国家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

射钉枪虽然不属于军用枪支,但由于射钉弹易得,且以火药为动力进行发射,杀伤力大,具有社会危险性,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非法持有枪支罪中的枪支,制造和持有射钉枪都是犯罪行为

为此,告诫非法制造、买卖枪支者,千万别抱侥幸心理触犯法律。对发现有人买卖枪支及其配件的,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举报。

@恩施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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